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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份屬於父親的季節到來,隨著年紀增長,許多人與父親的互動變得不再像孩童時期般親暱,也較不清楚父親的喜好,對彼此的愛更是深藏心底。除了電視廣告推薦的刮鬍刀、3C產品或健康器材等商品外,中國人壽建議可用有溫度及質感的陪伴,讓親子關係更緊密,並可趁此時幫爸爸檢視保障是否充足,讓保險做為爸爸的後盾。 中國人壽提醒,許多爸爸每天像超人般努力工作,希望提供家人更好的生活品質,努力為孩子準備留學金同時也要為自己準備退休基金,但在為事業打拼之餘,更要定期檢視保障,依人生階段的不同需求為自己提升保險防護力,並可善用外幣保單讓資產配置更多元,才能安心踏實打造幸福人生。 爸爸多半扮演家中主要經濟支柱的角色,面臨的生活及社會的壓力較大,一旦遭遇不可預期意外時,家庭可能會頓失經濟來源而陷入困境,影響原有的生活水準。中國人壽蘇錦隆副總經理建議可積極運用保險規劃的方式將風險降低,例如選擇以美元計價的「中國人壽美多利外幣終身保險(美元)」,除了符合條件可年年領取生存保險金註1作為生活費、子女的出國留學基金或每年出國旅遊的經費來源,並可享有終身壽險保障,讓保險做父親的靠山。 「中國人壽美多利外幣終身保險(美元)」 四類型爸爸首選 中國人壽副總經理蘇錦隆進一步表示,「中國人壽美多利外幣終身保險(美元)」具備繳費年期6年、符合條件年年領取生存保險金、資產多元配置等特色,特別適合「愛子族」、「屆齡退休族」、「高資產族」和「移民計劃族」等四類型爸爸。近年來由於少子化趨勢,父母可提供子女的資源較過去多,用心栽培子女的「愛子族」爸爸,希望未來子女有機會出國留學,而「中國人壽美多利外幣終身保險(美元)」即可作為子女教育基金的規劃工具,生存保險金則可做為留學時期的教育資金來源;針對50世代「屆齡退休族」爸爸,因距退休的準備期短,可透過適當的保險規劃,選擇「中國人壽美多利外幣終身保險(美元)」, 繳費6年符合條件即能年年領取生存保險金,幫助爸爸在短時間內達成退休規劃。 第三類「高資產族」爸爸,在擁有高資產下也應具有風險意識,可將部分資產配置於相對穩健的規劃工具上,選擇結合壽險與生存保險金特色的「中國人壽美多利外幣終身保險(美元)」保險商品,除了提供壽險保障之外,每年領取的生存保險金可使資產運用更加靈活有彈性;此外,若有移民計劃的「移民計劃族」爸爸,此商品不但可做為未來移民美國後的保障規劃,生存保險金更可做為生活費來源之一。 符合條件年年領取生存保險金 高保額費率折減 資產配置更周全 「中國人壽美多利外幣終身保險(美元)」以美元計價,繳費期間6年,終身享有保障註2。本商品具備符合條件年年領取生存保險金的特色,即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每一保單週年日仍生存時,自第一保單週年日(含)起,繳費期間內(含繳費期間屆滿之保單週年日)即可於每一保單週年日依「表定年繳保險費」註3之1.84%(元以下四捨五入)乘以保險金額(以每萬元為單位),再乘以已經過保單年度數後所得之金額領取「生存保險金」,繳費期滿後則於每一保單週年日按保險金額之2.75%計算,領取生存保險金,至被保險人保險年齡到達110歲之保單週年日止。 「中國人壽美多利外幣終身保險(美元)」0~74歲皆可投保,保險金額限制為6千美元~260萬美元,保險費可選擇年繳、半年繳、季繳及月繳,並享有高保額及自動轉帳等費率折減模式註4,合併最高可達3%,讓壽險保障當爸爸的靠山外,生存保險金可做為子女留學生活費及未來自身退休生活資金來源,兼顧子女留學教育金及自身退休規劃。   註1:「生存保險金」: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每一保單週年日仍生存時,中國人壽自第一保單週年日(含)起,於每一保單週年日依下列比例給付「生存保險金」至被保險人之保險年齡到達一一○歲之保單週年日止。 (一)繳費期間內(含繳費期間屆滿之保單週年日):「表定年繳保險費」之百分之一點八四(元以下四捨五入)乘以保險金額(以每萬元為單位),再乘以已經過保單年度數後所得之金額給付「生存保險金」。 (二)繳費期滿後:中國人壽按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二點七五給付「生存保險金」。 註2: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被保險人之保險年齡到達一一○歲之保單週年日且仍生存時,中國人壽應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給付「祝壽保險金」且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註3:表定年繳保險費:係指本契約訂立時標準體之標準保險費率表所載之每萬元保險金額年繳保險費。 註4:各項保險費費率調整說明如下: (1)首/續期以指定金融機構帳戶自動轉帳者,享有保險費費率折減1%。 (2)新契約首期應繳保險費全額以匯款方式繳交且續期繳費方式採指定金融機構帳戶自動轉帳,並於新契約受理時一併檢附「轉帳授權申請暨約定書」者,享有首期保險費費率折減1%。 (3) 高保額費率折減: 商品警語 「中國人壽美多利外幣終身保險(美元)」 ◎ 商品名稱:中國人壽美多利外幣終身保險(美元) ◎ 備查日期及文號:104.06.12中壽商一字第1040612001號 修正日期及文號:104年08月04日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年06月24日金管保壽字第10402049830號函修正 ◎ 主要給付項目: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全殘廢保險金、生存保險金、祝壽保險金、退還所繳保險費(並加計利息)。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本契約於訂立契約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 本商品經中國人壽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中國人壽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 本商品為保險商品,受人身保險安定基金保障,並非存款項目,故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 ◎ 中國人壽收取保險費以本契約商品貨幣(美元)為限,並以中國人壽指定銀行之外匯存款帳戶存撥之,如要保人選擇中國人壽指定銀行之外匯存款帳戶,並以自動轉帳方式繳交本險各期保險費時,其交付保險費之匯款相關費用均由中國人壽負擔,詳細內容請參閱保單條款之約定辦理。 ◎ 本商品為外幣計價保險契約與新臺幣計價保險契約間,不得辦理契約轉換。 ◎ 人壽保險之死亡給付及年金保險之確定年金給付於被保險人死亡後給付於指定受益人者,依保險法第一百十二條規定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惟如涉有規避遺產稅等稅捐情事者,稽徵機關仍得依據有關稅法規定或稅捐稽徵法第十二條之一所定實質課稅原則辦理;實務上死亡給付及確定年金給付依實質課稅原則核課遺產稅之例示性案例及其可能依實質課稅原則核課遺產稅之參考特徵,請詳見中國人壽企業網站之「實質課稅原則專區」。 ◎ 消費者於購買本商品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本商品之預定費用率(預定附加費用率)最高4.1%,最低3.8%;如要詳細了解其他相關資訊或因保險法第107條(99年)修訂後可能發生退費情形之範例,請洽中國人壽業務員、服務中心、服務據點(免付費電話:0800-098-889)或中國人壽企網(網址:https://www.chinalife.com.tw),以保障您的權益。 ◎ 匯率風險:本契約各項給付、費用、保險費之收取或返還及其他款項收付,皆以美元為貨幣單位為之,要保人或受益人須自行承擔與他種貨幣進行兌換,所生之匯率變動風險。 ◎ 政治風險:商品貨幣(美元)之匯率可能受其所屬國家之政治因素(大選、戰爭)而受影響。 ◎ 經濟變動風險:商品貨幣(美元)之匯率可能受其所屬國家之經濟因素(經濟政策法規的調整、通貨膨脹、市場利率調整等)而受影響。 ◎ 匯款相關費用負擔對象一覽表 註1:如要保人選擇由中國人壽指定銀行之外匯存款帳戶,並以自動轉帳方式繳交本險各期保險費時,其交付保險費之匯款相關費用均由中國人壽負擔。 註2:若約定使用境外銀行帳戶者,中國人壽僅負擔匯出銀行所收取之費用,但中國人壽以約定使用境內銀行帳戶為原則。 註3:上開項目中除交付保險費外,如要保人或受益人選擇中國人壽指定銀行之外匯存款帳戶,其所有匯款相關費用均由中國人壽負擔,不適用上表之約定。 註4:非屬上表各項情形所生之匯款相關費用,由匯款人負擔之,但收款銀行收取(或扣除)之匯款手續費,由收款人負擔。 ◎ 保戶於各相關保單年度解約金總領取金額與所繳保費間之關係,如下表所示(本試算結果僅供消費者參考之用,並非保證): 註:上述之%係指各相關保單年度末之生存保險金按前一日曆年度之十二個月台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家銀行每月初(每月第一個營業日)牌告之二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最高年利率之平均值1.4%複利累積加計各相關保單年度末之解約金÷上述利率複利累積之年繳已繳納表定保險費。此數值會因假設條件、取位等因素不同而有變動。 ◎ 本新聞稿係由中國人壽核定後統一提供,僅供客戶參考,詳細內容以保單條款為準。 ◎ 中國人壽之資訊公開說明,請查閱中國人壽企網https://www.chinalife.com.tw或洽免費申訴電話 0800-098-889。中國人壽總公司: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22號5樓  傳真:(02)2712-5966  電子信箱:services@chinalife.com.tw

超人爸爸守護全家 中國人壽美多利外幣終身保險(美元)做後盾

2016/08/11
中國人壽,美元,退休基金,移民計劃族,高資產族

八月份屬於父親的季節到來,隨著年紀增長,許多人與父親的互動變得不再像孩童時期般親暱,也較不清楚父親的喜好,對彼此的愛更是深藏心底。除了電視廣告推薦的刮鬍刀、3C產品或健康器材等商品外,中國人壽建議可用有溫度及質感的陪伴,讓親子關係更緊密,並可趁此時幫爸爸檢視保障是否充足,讓保險做為爸爸的後盾。

中國人壽提醒,許多爸爸每天像超人般努力工作,希望提供家人更好的生活品質,努力為孩子準備留學金同時也要為自己準備退休基金,但在為事業打拼之餘,更要定期檢視保障,依人生階段的不同需求為自己提升保險防護力,並可善用外幣保單讓資產配置更多元,才能安心踏實打造幸福人生。

爸爸多半扮演家中主要經濟支柱的角色,面臨的生活及社會的壓力較大,一旦遭遇不可預期意外時,家庭可能會頓失經濟來源而陷入困境,影響原有的生活水準。中國人壽蘇錦隆副總經理建議可積極運用保險規劃的方式將風險降低,例如選擇以美元計價的「中國人壽美多利外幣終身保險(美元)」,除了符合條件可年年領取生存保險金註1作為生活費、子女的出國留學基金或每年出國旅遊的經費來源,並可享有終身壽險保障,讓保險做父親的靠山。


「中國人壽美多利外幣終身保險(美元)」
四類型爸爸首選


中國人壽副總經理蘇錦隆進一步表示,「中國人壽美多利外幣終身保險(美元)」具備繳費年期6年、符合條件年年領取生存保險金、資產多元配置等特色,特別適合「愛子族」、「屆齡退休族」、「高資產族」和「移民計劃族」等四類型爸爸。近年來由於少子化趨勢,父母可提供子女的資源較過去多,用心栽培子女的「愛子族」爸爸,希望未來子女有機會出國留學,而「中國人壽美多利外幣終身保險(美元)」即可作為子女教育基金的規劃工具,生存保險金則可做為留學時期的教育資金來源;針對50世代「屆齡退休族」爸爸,因距退休的準備期短,可透過適當的保險規劃,選擇「中國人壽美多利外幣終身保險(美元)」, 繳費6年符合條件即能年年領取生存保險金,幫助爸爸在短時間內達成退休規劃。

第三類「高資產族」爸爸,在擁有高資產下也應具有風險意識,可將部分資產配置於相對穩健的規劃工具上,選擇結合壽險與生存保險金特色的「中國人壽美多利外幣終身保險(美元)」保險商品,除了提供壽險保障之外,每年領取的生存保險金可使資產運用更加靈活有彈性;此外,若有移民計劃的「移民計劃族」爸爸,此商品不但可做為未來移民美國後的保障規劃,生存保險金更可做為生活費來源之一。


符合條件年年領取生存保險金
高保額費率折減 資產配置更周全


「中國人壽美多利外幣終身保險(美元)」以美元計價,繳費期間6年,終身享有保障註2。本商品具備符合條件年年領取生存保險金的特色,即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每一保單週年日仍生存時,自第一保單週年日(含)起,繳費期間內(含繳費期間屆滿之保單週年日)即可於每一保單週年日依「表定年繳保險費」註3之1.84%(元以下四捨五入)乘以保險金額(以每萬元為單位),再乘以已經過保單年度數後所得之金額領取「生存保險金」,繳費期滿後則於每一保單週年日按保險金額之2.75%計算,領取生存保險金,至被保險人保險年齡到達110歲之保單週年日止。

「中國人壽美多利外幣終身保險(美元)」0~74歲皆可投保,保險金額限制為6千美元~260萬美元,保險費可選擇年繳、半年繳、季繳及月繳,並享有高保額及自動轉帳等費率折減模式註4,合併最高可達3%,讓壽險保障當爸爸的靠山外,生存保險金可做為子女留學生活費及未來自身退休生活資金來源,兼顧子女留學教育金及自身退休規劃。
 

註1:「生存保險金」: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每一保單週年日仍生存時,中國人壽自第一保單週年日(含)起,於每一保單週年日依下列比例給付「生存保險金」至被保險人之保險年齡到達一一○歲之保單週年日止。
(一)繳費期間內(含繳費期間屆滿之保單週年日):「表定年繳保險費」之百分之一點八四(元以下四捨五入)乘以保險金額(以每萬元為單位),再乘以已經過保單年度數後所得之金額給付「生存保險金」。
(二)繳費期滿後:中國人壽按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二點七五給付「生存保險金」。
註2: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被保險人之保險年齡到達一一○歲之保單週年日且仍生存時,中國人壽應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給付「祝壽保險金」且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註3:表定年繳保險費:係指本契約訂立時標準體之標準保險費率表所載之每萬元保險金額年繳保險費。
註4:各項保險費費率調整說明如下:
(1)首/續期以指定金融機構帳戶自動轉帳者,享有保險費費率折減1%。
(2)新契約首期應繳保險費全額以匯款方式繳交且續期繳費方式採指定金融機構帳戶自動轉帳,並於新契約受理時一併檢附「轉帳授權申請暨約定書」者,享有首期保險費費率折減1%。
(3) 高保額費率折減:



商品警語
「中國人壽美多利外幣終身保險(美元)」
◎ 商品名稱:中國人壽美多利外幣終身保險(美元)
◎ 備查日期及文號:104.06.12中壽商一字第1040612001號
修正日期及文號:104年08月04日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年06月24日金管保壽字第10402049830號函修正
◎ 主要給付項目: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全殘廢保險金、生存保險金、祝壽保險金、退還所繳保險費(並加計利息)。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本契約於訂立契約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 本商品經中國人壽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中國人壽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 本商品為保險商品,受人身保險安定基金保障,並非存款項目,故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
◎ 中國人壽收取保險費以本契約商品貨幣(美元)為限,並以中國人壽指定銀行之外匯存款帳戶存撥之,如要保人選擇中國人壽指定銀行之外匯存款帳戶,並以自動轉帳方式繳交本險各期保險費時,其交付保險費之匯款相關費用均由中國人壽負擔,詳細內容請參閱保單條款之約定辦理。
◎ 本商品為外幣計價保險契約與新臺幣計價保險契約間,不得辦理契約轉換。
◎ 人壽保險之死亡給付及年金保險之確定年金給付於被保險人死亡後給付於指定受益人者,依保險法第一百十二條規定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惟如涉有規避遺產稅等稅捐情事者,稽徵機關仍得依據有關稅法規定或稅捐稽徵法第十二條之一所定實質課稅原則辦理;實務上死亡給付及確定年金給付依實質課稅原則核課遺產稅之例示性案例及其可能依實質課稅原則核課遺產稅之參考特徵,請詳見中國人壽企業網站之「實質課稅原則專區」。
◎ 消費者於購買本商品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本商品之預定費用率(預定附加費用率)最高4.1%,最低3.8%;如要詳細了解其他相關資訊或因保險法第107條(99年)修訂後可能發生退費情形之範例,請洽中國人壽業務員、服務中心、服務據點(免付費電話:0800-098-889)或中國人壽企網(網址:https://www.chinalife.com.tw),以保障您的權益。
◎ 匯率風險:本契約各項給付、費用、保險費之收取或返還及其他款項收付,皆以美元為貨幣單位為之,要保人或受益人須自行承擔與他種貨幣進行兌換,所生之匯率變動風險。
◎ 政治風險:商品貨幣(美元)之匯率可能受其所屬國家之政治因素(大選、戰爭)而受影響。
◎ 經濟變動風險:商品貨幣(美元)之匯率可能受其所屬國家之經濟因素(經濟政策法規的調整、通貨膨脹、市場利率調整等)而受影響。
◎ 匯款相關費用負擔對象一覽表

註1:如要保人選擇由中國人壽指定銀行之外匯存款帳戶,並以自動轉帳方式繳交本險各期保險費時,其交付保險費之匯款相關費用均由中國人壽負擔。
註2:若約定使用境外銀行帳戶者,中國人壽僅負擔匯出銀行所收取之費用,但中國人壽以約定使用境內銀行帳戶為原則。
註3:上開項目中除交付保險費外,如要保人或受益人選擇中國人壽指定銀行之外匯存款帳戶,其所有匯款相關費用均由中國人壽負擔,不適用上表之約定。
註4:非屬上表各項情形所生之匯款相關費用,由匯款人負擔之,但收款銀行收取(或扣除)之匯款手續費,由收款人負擔。
◎ 保戶於各相關保單年度解約金總領取金額與所繳保費間之關係,如下表所示(本試算結果僅供消費者參考之用,並非保證):


註:上述之%係指各相關保單年度末之生存保險金按前一日曆年度之十二個月台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家銀行每月初(每月第一個營業日)牌告之二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最高年利率之平均值1.4%複利累積加計各相關保單年度末之解約金÷上述利率複利累積之年繳已繳納表定保險費。此數值會因假設條件、取位等因素不同而有變動。
◎ 本新聞稿係由中國人壽核定後統一提供,僅供客戶參考,詳細內容以保單條款為準。
◎ 中國人壽之資訊公開說明,請查閱中國人壽企網https://www.chinalife.com.tw或洽免費申訴電話 0800-098-889。中國人壽總公司: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22號5樓  傳真:(02)2712-5966  電子信箱:services@chinalif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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