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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標靶藥物成為癌症病患的抗癌救星,只是,患者必須付出上百萬元的代價。但如果事先買對保險,就能降低標靶藥物所帶來的驚人醫藥費。 罹患癌症想要延長生命的方法之一,就是使用標靶藥物,以肝癌末期患者為例,平均存活期只有三個月。最近新光醫院臨床發現,如果肝癌末期患者口服標靶藥物搭配螺旋刀(一種癌症放射治療設備)治療,病患平均存活期可延長十六個月,也就是可以多活大約一年。 但是,多活一年卻必須付出龐大的醫療費。以肝癌末期所使用的標靶藥物雷莎瓦(Nexavar)為例,一顆要價一千二百元,病患一天須服用四顆,一個月吃下來就要花費約十五萬元,一整年就要花一百八十萬元。 而且這還不包含罹癌住院期間每天的病房費(非健保病床)及其他相關治療費,對病患家屬來說無疑是沉重的經濟負擔。 目前標靶藥物健保並不給付,癌症病患得自行負擔,而且不管是傳統的癌症險,還是最近這幾年新設計的癌症險,在保單條款中都沒有任何一項是專門針對「標靶藥物」進行理賠。 一般癌症險 無法支付標靶治療費用 保德信人壽理賠部經理卓明正解釋,傳統癌症險的給付項目,只針對初次發現罹患癌症、初次罹患原位癌(第零期癌症)、手術、住院等,給付項目比較少;新的癌症險才有擴大給付,除了住院、手術、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之外,還有門診治療、出院療養金、放射性治療、化學治療、義乳重建、安寧照顧保險金等。 然而,不管是傳統癌症險還是新的癌症險,都有所謂的「理賠總額限制」,癌症患者不太可能一次就領到癌症險的總額上限,因為保險公司是依照癌症患者「單次住院期間」符合保單條款所列的各項理賠條件進行理賠。 值得注意的是,一般標靶藥物又分口服與注射,如果是採用血管注射式的標靶藥物,在保單條款上是符合化學治療的定義,保險公司頂多只會針對診斷證明書上所寫的「化學治療」這個項目進行理賠;如果是使用口服的標靶藥物,就不符合化學治療的保單條款理賠定義,保險公司不會理賠。 而且,妳知道化學治療理賠金可以拿到多少錢嗎?以富邦人壽防癌終身健康險為例,如果只買一個單位防癌險,住院一天理賠一千二百元,一天化學治療保險金為五百元,對於標靶藥物的費用補貼只能用「杯水車薪」來形容。 除非一口氣買到五單位的防癌險,住院一天理賠六千元,就可以用住院日額保險金來彌補標靶藥物的支出。但這也只能彌補住院期間使用標靶藥物的費用,一旦出院,就無法領到住院理賠金。 事實上,很多癌症患者出院後需要繼續到醫院領口服標靶藥物服用,不過,因為這是「出院」後的回診領藥,癌症險並不給付,因為一般癌症險的給付條件是「住院期間」,所以,連一天五百元的化療保險金也領不到。 2種解決方案 預防百萬癌症花費 那麼到底有什麼方法,可以因應不幸罹患癌症後,可能需要的上百萬標靶藥物費用呢?卓明正與錠嵂保經市場研究部經理彭智賢建議民眾,在一般癌症險之外,最好再額外加保以下其中一種醫療險。 方案 1  加保一次給付式癌症險 以康健人壽全面保防癌險為例,只要被保險人一經診斷罹患癌症,就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到一整筆保險金,例如投保保額一百五十萬元的康健人壽全面保防癌險,萬一林先生不幸罹患癌症,就可以一次領到一百五十萬元理賠金。 如果罹患的是特定癌症,保險金還會變兩倍。例如男性罹患肝癌、肺癌、結腸癌、直腸癌;女性罹患子宮頸癌、乳癌、結腸癌、直腸癌,原本保額一百五十萬元,理賠金就會變成三百萬元加倍給付。有了一整筆大額保險金,癌症患者較能自行決定要採取哪種治療方式。 目前除了壽險公司有販售一次性給付癌症險之外,產險公司也有販售。以新安東京海上產險的初次罹患癌症健康險為例,只要罹患癌症,產險公司就會一次給付保險金額。 而且,產險公司的一次性給付癌症險保費相當便宜,以三十歲男性為例,保額一百五十萬元,年繳保費只要一千八百三十七元,保費只有壽險公司的十分之一。不過,提醒妳一定要注意的是,產險公司的癌症險屬於一年一約的定期險,最高只續保到七十歲,且保費會隨著年齡而增加,例如六十歲、保額一百五十萬元,年繳保費高達三萬六千兩百二十七元。 方案 2  加保重大疾病險 重大疾病險也屬於一次給付式的醫療險,只要被保險人罹患七項重大疾病險的其中一種,例如癌症、心肌梗塞、腦中風、癱瘓、慢性腎衰竭、重大器官移植手術、冠狀動脈繞道手術,保險公司就會給付保險金額。舉例來說,購買保額一百萬元的重大疾病險,萬一罹患癌症的時候,保險公司就會一次給付一百萬元。 目前除了壽險公司有販售重大疾病險外,產險公司也有賣重大疾病險,像明台產險就有販售重大疾病險,最高額度為一百萬元,但最高只能續保到六十五歲。 卓明正提醒,標靶藥物只能延長存活時間,並不能完全殺死癌細胞,也不是每個癌症患者都適合使用標靶藥物。 所以,建議一般民眾還是先購買壽險公司的一般型癌症險,如果還有多餘的預算,再加保一次性給付的癌症險或重大疾病險,降低萬一要使用標靶藥物時造成的龐大財務負擔。

標靶用藥昂貴,2種保單減輕罹癌負擔

2015/10/08
標靶,醫療險,癌症

近年來標靶藥物成為癌症病患的抗癌救星,只是,患者必須付出上百萬元的代價。但如果事先買對保險,就能降低標靶藥物所帶來的驚人醫藥費。

罹患癌症想要延長生命的方法之一,就是使用標靶藥物,以肝癌末期患者為例,平均存活期只有三個月。最近新光醫院臨床發現,如果肝癌末期患者口服標靶藥物搭配螺旋刀(一種癌症放射治療設備)治療,病患平均存活期可延長十六個月,也就是可以多活大約一年。

但是,多活一年卻必須付出龐大的醫療費。以肝癌末期所使用的標靶藥物雷莎瓦(Nexavar)為例,一顆要價一千二百元,病患一天須服用四顆,一個月吃下來就要花費約十五萬元,一整年就要花一百八十萬元。

而且這還不包含罹癌住院期間每天的病房費(非健保病床)及其他相關治療費,對病患家屬來說無疑是沉重的經濟負擔。

目前標靶藥物健保並不給付,癌症病患得自行負擔,而且不管是傳統的癌症險,還是最近這幾年新設計的癌症險,在保單條款中都沒有任何一項是專門針對「標靶藥物」進行理賠。



一般癌症險
無法支付標靶治療費用


保德信人壽理賠部經理卓明正解釋,傳統癌症險的給付項目,只針對初次發現罹患癌症、初次罹患原位癌(第零期癌症)、手術、住院等,給付項目比較少;新的癌症險才有擴大給付,除了住院、手術、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之外,還有門診治療、出院療養金、放射性治療、化學治療、義乳重建、安寧照顧保險金等。

然而,不管是傳統癌症險還是新的癌症險,都有所謂的「理賠總額限制」,癌症患者不太可能一次就領到癌症險的總額上限,因為保險公司是依照癌症患者「單次住院期間」符合保單條款所列的各項理賠條件進行理賠。

值得注意的是,一般標靶藥物又分口服與注射,如果是採用血管注射式的標靶藥物,在保單條款上是符合化學治療的定義,保險公司頂多只會針對診斷證明書上所寫的「化學治療」這個項目進行理賠;如果是使用口服的標靶藥物,就不符合化學治療的保單條款理賠定義,保險公司不會理賠。

而且,妳知道化學治療理賠金可以拿到多少錢嗎?以富邦人壽防癌終身健康險為例,如果只買一個單位防癌險,住院一天理賠一千二百元,一天化學治療保險金為五百元,對於標靶藥物的費用補貼只能用「杯水車薪」來形容。

除非一口氣買到五單位的防癌險,住院一天理賠六千元,就可以用住院日額保險金來彌補標靶藥物的支出。但這也只能彌補住院期間使用標靶藥物的費用,一旦出院,就無法領到住院理賠金。

事實上,很多癌症患者出院後需要繼續到醫院領口服標靶藥物服用,不過,因為這是「出院」後的回診領藥,癌症險並不給付,因為一般癌症險的給付條件是「住院期間」,所以,連一天五百元的化療保險金也領不到。




2種解決方案
預防百萬癌症花費


那麼到底有什麼方法,可以因應不幸罹患癌症後,可能需要的上百萬標靶藥物費用呢?卓明正與錠嵂保經市場研究部經理彭智賢建議民眾,在一般癌症險之外,最好再額外加保以下其中一種醫療險。

方案 1  加保一次給付式癌症險

以康健人壽全面保防癌險為例,只要被保險人一經診斷罹患癌症,就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到一整筆保險金,例如投保保額一百五十萬元的康健人壽全面保防癌險,萬一林先生不幸罹患癌症,就可以一次領到一百五十萬元理賠金。

如果罹患的是特定癌症,保險金還會變兩倍。例如男性罹患肝癌、肺癌、結腸癌、直腸癌;女性罹患子宮頸癌、乳癌、結腸癌、直腸癌,原本保額一百五十萬元,理賠金就會變成三百萬元加倍給付。有了一整筆大額保險金,癌症患者較能自行決定要採取哪種治療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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