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險
日前五十三歲的政壇名嘴陳立宏因腦癌病逝,讓各界震撼,除了英年早逝令人惋惜外,更驚人的是,陳立宏為了治病,每月付出高達四十萬元的醫療費。生病還要為醫療費煩惱,病人及家屬的心理壓力一定很大。其實,轉嫁罹癌後的治療費用,一點也不困難,透過一次給付的癌症險就辦得到。
衛福部五月公布最新的國人癌症時鐘及癌症死亡時鐘,雙雙創下最新紀錄,平均每五分六秒就有一人罹癌,每十一分二秒有一人死於癌症。近幾年罹癌率逐年攀升,不過隨著醫學進步,罹癌已經不等於死亡,甚至能因為早期發現而被治癒,並重新回到職場工作,回歸正常生活。
重病險改版
癌症給付理賠較少
「罹患癌症後,最重要的是,能夠無後顧之憂治病。」華瀚保經區經理陳宏恩表示,要轉移罹癌風險,最好能挑選一次給付型癌症險,這類保單的特色是,一旦確定罹癌並符合理賠條件,能拿到一筆金額較大的理賠金,做自己想要的治療。
「平民保險王」劉鳳和表示,現在醫療進步,罹癌不見得要住院治療,且治療癌症往返醫院的交通費、營養品等,也算是治病的支出,這些癌症險都賠不到。確定罹癌後,能拿到一筆理賠金任保戶自由運用,確實比較妥當。
為何不選擇重大疾病險?畢竟重病險包含癌症、心血管疾病、腎臟病等七項重大疾病,保障範圍更大。陳宏恩解釋,二○一六年重大疾病險改版後,將保單分為甲型、乙型,甲型只理賠重度重大疾病,乙型可理賠輕度及重度重大疾病,也因為乙型重病險的理賠範圍較廣泛,保費會比甲型重病險保費貴約二五%。
針對癌症,還沒改版前,只要罹患一期癌症,重大疾病險就會全額理賠。改版後,甲型重病險是針對重度的重大疾病做一次性給付,給付後保單就結束;乙型重病險則是針對輕度及重度的重病險理賠,若罹患輕型,則理賠保額的一○%;如果直接診斷出重度疾病,則理賠保額的一一○%。改版前後的差異在於,輕度癌症過去可拿到全額理賠,現在僅能拿到一○%。
一次給付癌症險
治病無後顧之憂
若是不想要新版的重大疾病險,又想增加癌症險的保障,應該要考慮一次性給付的癌症險,產險和壽險公司均有銷售。兩者差異在於,產險公司的癌症險多為一年一約,且不保證續保,若商品停售,保戶只能另外找其他公司投保。或者是前一年度健康檢查時,若發現有大腸息肉或細胞病變,但並不等於癌症,隔年度續保時,該器官有可能被納入拒保範圍。
全文未完,完整內容請見《女人變有錢》2017年7~8月號第5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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