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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上課,有位學生說自己向來愛恨分明,如果喜歡一個人,會對這個人百般好;如果哪天對方出現道德瑕疵,會從此不理這個人,讓他下地獄,永不超生。當然,這是誇張的用語,不過會說到如此誇張,也足以說明他的確愛恨分明。聽了之後,我提醒對方: 「你要不要確定一下,你是愛恨分明,還是職場霸凌?」 當場大家楞住了說:「老師你會不會言重了?」依照我上班多年,長期觀察職場百態,一點都不言重,還說到點上了!有些自認為愛恨分明的人,不知不覺對別人進行霸凌,已經普遍到值得重視,因為他們的行為造成別人的傷害。  認定待人必須有好惡 經常有人說他愛恨分明,言語之間,似乎引以為傲。我不得不承認,這種人特別仗義,當好友有需要時,他們一定站出來,伸出援手,或一路站在身邊相挺到底,經常令人感動莫名,心想自己的手足都未必這麼肝膽相照。這些人還有個特色,活潑外向﹑幽默風趣,有他們在的場合,歡笑聲不斷,非常受歡迎,而他們也樂於成為焦點。在職場,他們經常扮演領導角色,人脈也廣闊。 我有個朋友屬於這類型,有一次好奇地問我,為什麼我對別人從來不具任何好惡?我回答的確如此,而且事情過了就忘了。她不以為然,帶著些許不屑的表情說:「難怪妳對別人都沒什麼意見……」言下之意,她堅信對人必須有好惡,而分明才是正確的態度。不過問題來了,誰有權利來判斷誰好誰壞?就是她自己! 作為朋友或同事,固然樂於接受他們的照顧與協助,可是你有感受到內心隱隱的不安﹑一股說不上的壓力嗎?如果有,我必須說你已經在他們的「控制」中。這些人未必意識到自己在控制別人,然而當別人不聽話時,他們會出現三部曲: 第一部曲:明顯露出不高興的神色 第二部曲:不理你 第三部曲:聯合別人孤立你 這種情形,是不是很熟悉?其實從幼稚園時代,有人就有江湖,應該就遇見了。或是更早可以追溯到原生家庭,父親或母親就是用這種方式對待我們,所持的理由不外乎是「你做錯了,我們要懲罰你」,或是「為了你好,我們要讓你學到一個教訓」,長此以往便固定成彼此的相處模式。 我們不覺得哪裡不對,只是經常處於羞愧與自責當中,老是覺得這裡做得不夠好﹑那裡還可以更好,極度不滿意自己,不斷挑剔自己,充滿自卑。 從校園到職場,普遍存在 我中學六年讀女校,經常看到這類劇碼。班上總有些活躍份子,不見得功課好,卻是不折不扣的地下女王,一副大姊大的派頭,領著一群聽她號令天下的閨密們。有一天不知為什麼,突然有個人得罪這位大姊大,而大姊大就會一聲令下:「我們都不要理她!」 完了,這個人瞬間變成空氣。即使原來是好朋友也遠離她,因為不想也被全班孤立,像她一樣連個朋友都沒有。沒人跟你說話﹑沒人跟你眼神接觸﹑沒人跟你上下學﹑沒人跟你吃飯……這種不存在的感覺恐怖極了,有人因此造成嚴重的心理創傷,最終一輩子都困在這種相處模式裡,無法掙脫。 長大到職場,還是繼續演出。近日有個粉絲跟我私訊,說當她剛進公司時,有位同事很照顧她,還經常拔刀相助,要大家幫她快速進入狀況,很快他們就成為莫逆之交,上班在一起,下班也在一起,無話不談,比親姊妹還親密。可是最近這個同事突然不理她,緊張失措地來問我怎麼辦。她為此吃不下﹑睡不著,上班心神不寧,眼睛一直繞著這個同事轉。 這個同事是怎麼做的?跟別人都相處如常,唯有她,一概跳過,視而不見。她不斷釋出善意,都不見一絲改變。最後低聲下氣問對方,自己是不是做錯什麼,以便改善。對方回答:「我不想說,也不想化解。」她再問對方能不能回復以往的友誼,對方則說:「請你過自己的生活。」 部門主管注意到這個情形,把兩個人的工作切開,各不相干。但是她仍然放不下這件事,依舊處於痛苦中,情緒照樣被對方的一言一行給牽動。我問她,跟這個人繼續做朋友有什麼好處,她卻回答這個人有多好,比如熱心助人等,卻沒說到自己有什麼好處。我再問跟對方做朋友有什麼壞處,她倒說出三個關鍵: 1.這個同事習慣這麼對待別人,她並不是辦公室裡第一個,而主管也知道。 2.這個同事情緒化,喜歡一個人就很喜歡,討厭一個人就很討厭。 3.這個同事堅持已見,只相信自己是對的,會忽略別人的意見。 不必懷疑,這就是職場霸凌 比爾.艾迪(Bill Eddy)是國際知名突協商專家,他在著作《別等到被欺負了才懂這些事》提到,高衝突人士有多種類型,但是一般人通常無法在第一時間就發現他們,就像這位私訊我的受害者即是,她不認為是對方的人格特質有問題,卻是一直追究自己哪裡做錯。 從比爾.艾迪的書裡看來,她的這個同事應該屬於「邊緣型高衝突人士」,這種人的情緒往往有如雲霄飛車般大幅起伏,前一分鐘還友善親暱,後一分鐘就怒氣沖沖的指責他人。他們會竭盡所能地操控別人,並且常將人分為兩類,要不是大好人,就是大壞人,對待這兩者的態度截然不同,比爾.艾迪說: 「有時根本不需要理由,原本的密友可能突然變成可恨的敵人。」 這就是愛恨分明!不要說職場,即使生活上,沒有人有資格當判官判人生死。職場是來工作,同事是來共事,管好自己的情緒是基本責任。愛恨分明過度時,不過是渲染情緒,屬於不負責任的行為,沒什麼好驕傲的,反而應該認清這是職場霸凌,運用的就是大家最討厭的「情緒勒索」,需要改進才是。 本文出自「洪雪珍fb粉專」

你身邊有這種人嗎?表現愛恨分明 但說穿了就是職場霸凌

2020/12/24
職場 , 霸凌

有一次上課,有位學生說自己向來愛恨分明,如果喜歡一個人,會對這個人百般好;如果哪天對方出現道德瑕疵,會從此不理這個人,讓他下地獄,永不超生。當然,這是誇張的用語,不過會說到如此誇張,也足以說明他的確愛恨分明。聽了之後,我提醒對方:

「你要不要確定一下,你是愛恨分明,還是職場霸凌?」

當場大家楞住了說:「老師你會不會言重了?」依照我上班多年,長期觀察職場百態,一點都不言重,還說到點上了!有些自認為愛恨分明的人,不知不覺對別人進行霸凌,已經普遍到值得重視,因為他們的行為造成別人的傷害。 

認定待人必須有好惡

經常有人說他愛恨分明,言語之間,似乎引以為傲。我不得不承認,這種人特別仗義,當好友有需要時,他們一定站出來,伸出援手,或一路站在身邊相挺到底,經常令人感動莫名,心想自己的手足都未必這麼肝膽相照。這些人還有個特色,活潑外向﹑幽默風趣,有他們在的場合,歡笑聲不斷,非常受歡迎,而他們也樂於成為焦點。在職場,他們經常扮演領導角色,人脈也廣闊。

我有個朋友屬於這類型,有一次好奇地問我,為什麼我對別人從來不具任何好惡?我回答的確如此,而且事情過了就忘了。她不以為然,帶著些許不屑的表情說:「難怪妳對別人都沒什麼意見……」言下之意,她堅信對人必須有好惡,而分明才是正確的態度。不過問題來了,誰有權利來判斷誰好誰壞?就是她自己!

作為朋友或同事,固然樂於接受他們的照顧與協助,可是你有感受到內心隱隱的不安﹑一股說不上的壓力嗎?如果有,我必須說你已經在他們的「控制」中。這些人未必意識到自己在控制別人,然而當別人不聽話時,他們會出現三部曲:

第一部曲:明顯露出不高興的神色

第二部曲:不理你

第三部曲:聯合別人孤立你

這種情形,是不是很熟悉?其實從幼稚園時代,有人就有江湖,應該就遇見了。或是更早可以追溯到原生家庭,父親或母親就是用這種方式對待我們,所持的理由不外乎是「你做錯了,我們要懲罰你」,或是「為了你好,我們要讓你學到一個教訓」,長此以往便固定成彼此的相處模式。

我們不覺得哪裡不對,只是經常處於羞愧與自責當中,老是覺得這裡做得不夠好﹑那裡還可以更好,極度不滿意自己,不斷挑剔自己,充滿自卑。

從校園到職場,普遍存在

我中學六年讀女校,經常看到這類劇碼。班上總有些活躍份子,不見得功課好,卻是不折不扣的地下女王,一副大姊大的派頭,領著一群聽她號令天下的閨密們。有一天不知為什麼,突然有個人得罪這位大姊大,而大姊大就會一聲令下:「我們都不要理她!」

完了,這個人瞬間變成空氣。即使原來是好朋友也遠離她,因為不想也被全班孤立,像她一樣連個朋友都沒有。沒人跟你說話﹑沒人跟你眼神接觸﹑沒人跟你上下學﹑沒人跟你吃飯……這種不存在的感覺恐怖極了,有人因此造成嚴重的心理創傷,最終一輩子都困在這種相處模式裡,無法掙脫。

長大到職場,還是繼續演出。近日有個粉絲跟我私訊,說當她剛進公司時,有位同事很照顧她,還經常拔刀相助,要大家幫她快速進入狀況,很快他們就成為莫逆之交,上班在一起,下班也在一起,無話不談,比親姊妹還親密。可是最近這個同事突然不理她,緊張失措地來問我怎麼辦。她為此吃不下﹑睡不著,上班心神不寧,眼睛一直繞著這個同事轉。

這個同事是怎麼做的?跟別人都相處如常,唯有她,一概跳過,視而不見。她不斷釋出善意,都不見一絲改變。最後低聲下氣問對方,自己是不是做錯什麼,以便改善。對方回答:「我不想說,也不想化解。」她再問對方能不能回復以往的友誼,對方則說:「請你過自己的生活。」

部門主管注意到這個情形,把兩個人的工作切開,各不相干。但是她仍然放不下這件事,依舊處於痛苦中,情緒照樣被對方的一言一行給牽動。我問她,跟這個人繼續做朋友有什麼好處,她卻回答這個人有多好,比如熱心助人等,卻沒說到自己有什麼好處。我再問跟對方做朋友有什麼壞處,她倒說出三個關鍵:

1.這個同事習慣這麼對待別人,她並不是辦公室裡第一個,而主管也知道。

2.這個同事情緒化,喜歡一個人就很喜歡,討厭一個人就很討厭。

3.這個同事堅持已見,只相信自己是對的,會忽略別人的意見。

不必懷疑,這就是職場霸凌

比爾.艾迪(Bill Eddy)是國際知名突協商專家,他在著作《別等到被欺負了才懂這些事》提到,高衝突人士有多種類型,但是一般人通常無法在第一時間就發現他們,就像這位私訊我的受害者即是,她不認為是對方的人格特質有問題,卻是一直追究自己哪裡做錯。

從比爾.艾迪的書裡看來,她的這個同事應該屬於「邊緣型高衝突人士」,這種人的情緒往往有如雲霄飛車般大幅起伏,前一分鐘還友善親暱,後一分鐘就怒氣沖沖的指責他人。他們會竭盡所能地操控別人,並且常將人分為兩類,要不是大好人,就是大壞人,對待這兩者的態度截然不同,比爾.艾迪說:

「有時根本不需要理由,原本的密友可能突然變成可恨的敵人。」

這就是愛恨分明!不要說職場,即使生活上,沒有人有資格當判官判人生死。職場是來工作,同事是來共事,管好自己的情緒是基本責任。愛恨分明過度時,不過是渲染情緒,屬於不負責任的行為,沒什麼好驕傲的,反而應該認清這是職場霸凌,運用的就是大家最討厭的「情緒勒索」,需要改進才是。

本文出自「洪雪珍fb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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