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罹慢性病 長期治療傷身又傷財 慢性病已成現代人健康上的最大隱憂,需長期治療與控制,對身體與財務都是負擔。而當癌症已從絕症變成慢性病時,情況更加棘手。不幸罹病時,可以怎麼透過保險分擔壓力呢? 衛福部統計處依死亡率排序,2016年10大死因依序為:①惡性腫瘤(癌症)、②心臟疾病、③肺炎、④腦血管疾病、⑤糖尿病、⑥事故傷害、⑦慢性下呼吸道疾病、⑧高血壓性疾病、⑨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⑩慢性肝病及肝硬化。 可見國人10大死因除意外傷害,其他項目幾乎都是慢性病。短期內死不了,長期生活品質不好,是慢性病最大夢魘,例如三高(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可能會引起雙眼失明、急性腦血管疾病、肢體重度殘障、急性心肌梗塞、末期腎病變、中風、皮膚感染等病變,需要洗腎或截肢,投保醫療險和癌症險有其必要。 健康時投保最佳 非標準體投保限制多 在健康時投保,是最好的策略。以失能扶助險(或壽險)當主約,附加意外和實支實付,是基本的作法,尤其「實支實付」更是要「保好保滿」。隨財務增加再逐步加上醫療險、癌症險和重大疾病險。重大疾病險可以一次給付大額費用,轉嫁黃金治療時期的龐大醫療支出。如果是針對癌症,「癌症險」可減輕財務負擔,但亦需要「實支實付」和「重大疾病險」來轉移醫療費用。 若是在「非標準體」狀況下投保,保險公司可能會以批註、延遲承保、除外、加費或拒保等方式處理。慢性病患者投保時,除「誠實告知」外,保險公司通常會依「健康聲明書」內容要求相關體檢,再詳實填寫問卷,確認有無合併症和檢查治療結果而做決定。 保險理賠爭議常發生於「不誠實告知」或「申請文件不齊全」。另外,新保單2年內發生理賠,無論金額大小都會調病歷,健保局目前病歷開放給保險公司查詢年期為10年,若10年間被保險人發生類似病徵有就診紀錄,保險公司可能也會不予理賠。 以新購買癌症險,健康聲明書中的告知事項最長時間5年為例,假設某人10年前罹癌,治療3年後完全恢復正常,7年來都不需要再回診,聲明書裡表明5年內一切都正常;卻不幸在購買保單2年內罹癌而申請理賠,保險公司調到10年前的病例,確認曾經罹癌並且接受過治療,若是原癌症復發,保險公司不會理賠;若是新癌症,保險公司才會予以理賠。 3種方式 補強醫療費用 曾罹病擔心被醫療險種拒保或產生理賠爭議,可以透過以下幾種方式來加強保障: ①購買儲蓄險或年金險,用儲蓄來對抗潛在風險。 ②如果在體況佳時來不及買商業保險而罹患重大傷病,可向健保局申請重大傷病證明,於重大傷病證明有效期限內就醫,由全民健保買單,也可以省下不少醫療費用。 ③近年來,許多國外行之有年但對台灣卻是新型態的保單,例如「弱體型」和「實物給付型」等保單陸續推出,其中「弱體保單」為針對已罹患特定疾病的病友,在傳統保單拒保下,還有機會投保。 弱體保單的保費,較一般相同保障商品高,投保時除詳填要保書和依規定辦理外,被保人應考慮「所繳保費和理賠金額」的競合關係,看是否划算。表2列出目前市面上銷售的4張保單,供讀者參考。

擔心被拒保 3作法可加強保障

2018/04/17
保險 , 弱體保單

罹慢性病 長期治療傷身又傷財

慢性病已成現代人健康上的最大隱憂,需長期治療與控制,對身體與財務都是負擔。而當癌症已從絕症變成慢性病時,情況更加棘手。不幸罹病時,可以怎麼透過保險分擔壓力呢?

衛福部統計處依死亡率排序,2016年10大死因依序為:①惡性腫瘤(癌症)、②心臟疾病、③肺炎、④腦血管疾病、⑤糖尿病、⑥事故傷害、⑦慢性下呼吸道疾病、⑧高血壓性疾病、⑨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⑩慢性肝病及肝硬化。

可見國人10大死因除意外傷害,其他項目幾乎都是慢性病。短期內死不了,長期生活品質不好,是慢性病最大夢魘,例如三高(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可能會引起雙眼失明、急性腦血管疾病、肢體重度殘障、急性心肌梗塞、末期腎病變、中風、皮膚感染等病變,需要洗腎或截肢,投保醫療險和癌症險有其必要。

健康時投保最佳
非標準體投保限制多


在健康時投保,是最好的策略。以失能扶助險(或壽險)當主約,附加意外和實支實付,是基本的作法,尤其「實支實付」更是要「保好保滿」。隨財務增加再逐步加上醫療險、癌症險和重大疾病險。重大疾病險可以一次給付大額費用,轉嫁黃金治療時期的龐大醫療支出。如果是針對癌症,「癌症險」可減輕財務負擔,但亦需要「實支實付」和「重大疾病險」來轉移醫療費用。

若是在「非標準體」狀況下投保,保險公司可能會以批註、延遲承保、除外、加費或拒保等方式處理。慢性病患者投保時,除「誠實告知」外,保險公司通常會依「健康聲明書」內容要求相關體檢,再詳實填寫問卷,確認有無合併症和檢查治療結果而做決定。

保險理賠爭議常發生於「不誠實告知」或「申請文件不齊全」。另外,新保單2年內發生理賠,無論金額大小都會調病歷,健保局目前病歷開放給保險公司查詢年期為10年,若10年間被保險人發生類似病徵有就診紀錄,保險公司可能也會不予理賠。

以新購買癌症險,健康聲明書中的告知事項最長時間5年為例,假設某人10年前罹癌,治療3年後完全恢復正常,7年來都不需要再回診,聲明書裡表明5年內一切都正常;卻不幸在購買保單2年內罹癌而申請理賠,保險公司調到10年前的病例,確認曾經罹癌並且接受過治療,若是原癌症復發,保險公司不會理賠;若是新癌症,保險公司才會予以理賠。

3種方式
補強醫療費用


曾罹病擔心被醫療險種拒保或產生理賠爭議,可以透過以下幾種方式來加強保障:

①購買儲蓄險或年金險,用儲蓄來對抗潛在風險。

②如果在體況佳時來不及買商業保險而罹患重大傷病,可向健保局申請重大傷病證明,於重大傷病證明有效期限內就醫,由全民健保買單,也可以省下不少醫療費用。

③近年來,許多國外行之有年但對台灣卻是新型態的保單,例如「弱體型」和「實物給付型」等保單陸續推出,其中「弱體保單」為針對已罹患特定疾病的病友,在傳統保單拒保下,還有機會投保。

弱體保單的保費,較一般相同保障商品高,投保時除詳填要保書和依規定辦理外,被保人應考慮「所繳保費和理賠金額」的競合關係,看是否划算。表2列出目前市面上銷售的4張保單,供讀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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